按:一如既往,本号将推送部分学生成果。接下来将陆续推出的是-学年度上学期《刑法各论》课上学生撰写的作品。由于每篇作品都需要学生的深度思考,成文后号主又提出了一些建议供学生参酌并修改,因此推出的时间有些延迟。不过,无论是文章中的闪亮之处,还是这些明日之星,都配得等待。今天推文的作者耿如昀系武汉大学法学院级本科生。
本文作者:武汉大学法学院级本科生耿如昀
教师惩戒权的合理边界
一
引言
教育部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《惩戒规则》”)将于今日试行。教育惩戒问题一直是政府、社会、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,民众对《惩戒规则》也有很高的期待,希望它能有效治理教育惩戒中的乱象,更好地保护学生权益和尊严,同时更好地发挥教育教书育人的功能。但教育惩戒问题是文化观念、教育现状、社会发展水平、相应规范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为了让《惩戒规则》承载的社会期望更充分地实现,有必要梳理前述因素,为《惩戒规则》的施行作充分的铺垫。(图源:转载请注明:http://www.ecosway365.net/xjysp/70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