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心衰该怎么治疗?能不能吃XXXX药啊?
此时,总会听见临床医生说,不同病情,疗法不同,具体情况具体对待。
如果按照心脏结构,分为左心衰竭、右心衰竭和全心衰;如果根据病情发展的快慢,分为急性心衰和慢性心衰;如果根据心脏功能,分为收缩性心衰和舒张性心衰。
总而言之,根据不同标准,心衰有不同的分法
美国心力衰竭分级标准
在临床中心衰病人最常用的分级为killip分级和NYHA(美国心脏病学会)分级,这两个分级各有适用之处,比如killip分级适用于AMI引起的急性心力衰竭;而NYHA分级适用于非AMI原因引起的心力衰竭。
killip分级
Ⅰ级
无心力衰竭征象,但PCWP(肺毛细血管楔嵌压)可升高,病死率0-5%。
Ⅱ级
轻至中度心力衰竭,肺罗音出现范围小于两肺野的50%,可出现第三心音奔马律、持续性窦性心动过速或其它心律失常,静脉压升高,有肺淤血的X线表现,病死率10-20%。
Ⅲ级
重度心力衰竭,出现急性肺水肿,肺罗音出现范围大于两肺的50%,病死率35-40%。
Ⅳ级
出现心源性休克,收缩压小于90mmHg,尿少于每小时20ml,皮肤湿冷,发绀,呼吸加速,脉率大于次/分,病死率85-95%。
NYHA分级
Ⅰ级
患者有心脏病,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,一般体力活动不引起过度疲劳、心悸、气喘或心绞痛。
Ⅱ级
心脏病患者的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制。休息时无自觉症状,一般体力活动引起过度疲劳、心悸、气喘或心绞痛。
Ⅲ级
患者有心脏病,以致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。休息时无症状,但小于一般体力活动即可引起过度疲劳、心悸、气喘或心绞痛。
Ⅳ级
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,休息状态下也出现心衰症状,体力活动后加重。
中国心力衰竭分级标准
我国心衰诊治指南将心力衰竭的发生发展分为4个阶段:
阶段A(前心衰阶段)
患者为心衰的高发危险人群,尚无心脏结构或功能异常,也无心衰症状或体征。
包括人群:冠心病、高血压、糖尿病患者,肥胖、代谢综合征患者,有应用心脏毒性药物史、酗酒史、风湿热史,或心肌病家族史的患者。
阶段B(前临床心衰阶段)
患者无心衰的症状或体征,但已发展成结构性心脏病等。
包括的人群:心脏左室肥厚、无症状性心脏瓣膜病,以往有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等。
阶段C(临床心衰阶段)
患者已有基础的结构性心脏病,以往或目前有心衰的症状或体征。
包括有结构性心脏病伴气短、乏力、运动耐量下降者等;
阶段D(难治性终末期心衰阶段)
有进行性结构性心脏病,虽经积极的内科治疗,休息时仍有症状,且需要特殊干预。
包括因心衰反复住院,且不能安全出院;需要长期静脉用药者;等待心脏移植者;应用心脏机械辅助装置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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