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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心衰管理快速参考指南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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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心衰管理快速参考指南(二)
年3月,苏格兰校际指南网络(SIGN)发布了慢性心力衰竭的管理指南,目的是为了改善心衰患者的照护,指南基于最新的证据针对心衰患者的管理提出了最佳建议。指南推荐建议涉及内容包括诊断、改善生活方式、药物治疗、介入治疗以及姑息治疗等。除了完整版本的指南,SIGN还发布了快速参考指南,便于临床医生学习和查阅。
三、药物治疗
β受体阻滞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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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NYHAII-IV级的射血分数降低心衰(HFrEF)患者在病情稳定后均应尽早开始β受体阻滞剂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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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FrEF患者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应首选比索洛尔、卡维地洛或奈比洛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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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有β受体阻滞剂使用禁忌症,应考虑使用伊伐布雷定。
ACE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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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NYHA分级的HFrEF患者都应使用ACEI类药物。
AR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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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-IV级的HFrEF患者,若不能耐受ACEI类药物应给予ARB类药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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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-IV级的HFrEF患者,若不能耐受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(MRA),应考虑ACEI+ARB治疗。
MR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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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-IV级、LVEF≤35%、目前有心衰症状的HFrEF患者,尽管接受了最佳治疗,仍应该给予MRA,除非有以下禁忌症:肾功能损害(慢性肾脏病分期≥4–5)和/或血清钾水平升高(K+>5.0mmol/l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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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性乳房异常发育症患者可选用依普利酮来替代螺内酯。
血管紧张素受体/脑啡肽酶抑制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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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-III级、LVEF≤40%、目前有心衰症状的HFrEF患者,尽管接受了最佳治疗,应给予Sacubitril/Valsartan,除非有禁忌症。NYHAIV级的患者可考虑使用该药。
若患者已经使用ACEI,在开始Sacubitril/Valsartan治疗前的36小时应停用ACEI,以降低血管性水肿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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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开始Sacubitril/Valsartan治疗前,患者应接受包括心衰专家在内的多学科心衰团队的评估。
伊伐布雷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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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-IV级、LVEF≤35%、既往12个月内曾因心衰住院、接受至少4周的标准治疗后稳定的HFrEF患者,应给予伊伐布雷定。患者须为窦性心律、心率≥75次/分,尽管给予β受体阻滞剂的最大耐受剂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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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伊伐布雷定治疗之前应征求专家建议。
利尿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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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体液潴留或充血体征或症状的心衰患者应考虑给予利尿剂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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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尿剂的剂量应个体化,以减轻体液潴留,而不应该过度治疗引起脱水或肾功能减退。
地高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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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经最佳治疗仍有症状的心衰伴窦性心律患者,应考虑给予地高辛作为附加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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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同时使用β受体阻滞剂和地高辛时发生严重的心动过缓,应停用地高辛。
钠尿肽指导的治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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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低于75岁的心衰患者可考虑NT-proBNP指导的治疗,特别是基线NT-proBNP水平较高者(>2,pg/ml)。
肼苯哒嗪和硝酸异山梨醇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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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肾功能不全或高钾血症而不能耐受ACEI或ARB的患者应考虑给予肼苯哒嗪+硝酸异山梨醇酯联合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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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I-IV级的HFrEF非洲裔美国患者,应在标准治疗的基础上给予肼苯哒嗪和硝酸异山梨醇酯。
贫血患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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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YHAIII级且LVEF≤45%或NYHAII级且LVEF≤40%的HFrEF患者,若血红蛋白9.5~13.5并伴铁缺乏(铁蛋白<microgm/l;若TSAT<20%,铁蛋白<microgm/l)者,应考虑静脉铁剂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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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建议铁缺乏的HFrEF患者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。
肾功能不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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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衰伴肾功能不全患者:
-若由脱水引起,可能需要减少利尿剂剂量或暂时停用利尿剂
-若由ACEI、ARB或螺内酯使用引起,需停用或减量使用相应的药物
-需要通过检查确定是否合并肾脏疾病(24小时尿蛋白定量、肾脏超声和/或肾动脉MRI)
疫苗接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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慢性心衰患者应接种1次肺炎球菌疫苗并每年接种流感疫苗。
温馨提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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